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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

   公司负责人彭兴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可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建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

   注: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完成了定向增发工作,新增股本93,732,193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即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39,644.86)÷[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340,600,000)+新发行普通股股数(93,732,193)×已发行时间(2)÷报告期时间(3)]=0.5139元。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长28,832.41万元,增幅78.69%。主要原因是白音华公司报告期内售电量增加及煤价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以及本公司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

   (2)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长9,101.57万元,增幅688.88%。主要原因是金山煤业分公司对已经购入的煤炭尚未结算产生的预付燃煤款。

   (3)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长280.41万元,增幅183.06%。主要原因是丹东公司本报告期内技改项目工程用物资增加。

   (4)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6,917.55万元,减幅43.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确认供暖收入,结转预收供暖费。

   (5)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长410.82万元,增幅42.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白音华公司提取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尚未支付。

   (6)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长5,361.94万元,增幅39.88%。主要原因是丹东公司随基建期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被逐年扣除,可抵扣进项税数额减少所致。

   (7)股本: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9,373.22万元,增幅27.5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3,732,193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26元。于2014年1月2日,本公司收到最终认购对象股东缴入的出资款。

   (8)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47,987.00万元,增幅244.33%。主要原因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8.49万元,增幅131.88%。主要原因是白音华公司和金山热电分公司增值税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加。

   (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73.55万元,减幅34.52%。主要原因是联营公司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6.87万元,减幅89.27%。主要原因一是彰武金山风电公司和康平金山风电公司电量减少而导致增值税即征即退50%税款减少;二是丹东公司供热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4)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减幅93.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未发生罚款和赔偿款。

   (5)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42.46万元,减幅77.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税收筹划力度,节能环保设备抵免所得税。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518.09万元,增幅152.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丹东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公司通过抢发电量,严控煤价等措施使公司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煤价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增加;同时,公司加大税收筹划力度,所得税费用降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7)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01.15万元,增幅233.30%,主要原因同上。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81.88万元,减幅33.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性补贴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上年同期收到股利款。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白音华公司上年同期收到的保证金款。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210.69万元,减幅54.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基建工程陆续完工,资金支付逐渐减少。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白音华公司上年同期支付保证金款。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7,584.92万元,上年同期未发生,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非公开募集所收到的款项。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9,600.00万元,减幅87.63%,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合理控制资金使用,贷款量减少。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999.91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收到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借款。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034.98万元,增幅55.1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偿还到期资金。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500.00万元,上年同期未发生。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偿还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借款。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21号文《关于核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3,732,193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26元。于2014年1月2日,本公司收到最终认购对象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86,763,528.18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0,914,344.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75,849,184.18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299,184.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3,732,193.00元,余额计人民币480,566,991.18元转入资本公积。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兴宇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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